学术项目
文凭项目
学士学位
音乐学院提供三个本科学士学位项目的声音:声乐表演,音乐的本科学位的声音和外部专业理学学士学位(B.S.O.F.),以及音乐教育的学士学位。这些音乐教育轨道出现在清单的详细定义为个人课程。
至少120学分要求所有音乐本科学位。总学分度可能更高,因为一些特定的需求。没有课程可用于满足两个需求除外。
硕士学位
硕士学位的最低要求是30学分扣除所需学分的先决条件或复习课程和主要的合奏。所有硕士学位包括一个主要领域的研究,对所有专业核心课程相同的,一个次要的浓度6学分称为同源。个人度可能需要更多的学分。
博士学位
音乐博士学位代表着杰出的成就在音乐表演和学术研究。这个学位的持有者不仅要展示高水平的绩效能力在他或她的仪器区域或声音,而且广泛的知识相关的仪器或声乐曲目,进行独立研究的能力,沟通的能力他或她理解有效的书面和口头形式。
文凭项目的性能
这些项目的目的是为优秀的演员。他们是为了研究集中在合适的曲目。文凭项目将有一个时间限制的第一注册之日起五年。没有例外的规则会被考虑。表现艺术家文凭,文凭学生可能寻求入口程序。文凭的学生必须参加至少10学分居住在任何一个学期在夏季(4学分)。学生表现艺术家文凭,文凭项目必须有一个累积平均绩点3.00或更高版本为了毕业。学生在这两个程序必须得到C级或更高版本在每门课程就是数标题“音乐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