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19世纪专利系统

由格雷格·赖利Chicago-Kent大学法学院

卷7(2017 -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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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专利制度是在不断变化。担忧比比皆是之间的不完全符合传统的专利权和信息时代,过度数量的专利,过于宽泛的专利权,专利质量差,据说剥削的演员,像所谓的“专利钓饵。”作为回应,法院、评论员和国会提议,讨论,有时采取了一系列改革和改变专利权、专利的教义,和专利机构。2011年的美国发明法案(AIA)介绍了专利制度自1952年以来最重大的改变,甚至被一位评论员(hyperbolically,正如我们将看到),“最重要的改革我们的专利制度自开国元勋们首先构思编纂社会和发明之间的讨价还价。“最高法院最近的兴趣重燃专利法也导致了重大的改变,包括废除长期规则”专利所有者有权永久禁令救济专利一旦裁决既有效又侵犯。”,学者们提出了各种其他重大改变美国专利法。

与变化,是反对。提出的变更和修改专利法引发了激烈的政策争论对专利制度的目标的影响促进创新和保护竞争。但除了政策分歧,反对者也担心,最近的变化,提出反映急剧变化,戏剧性的打破长期以来,专利制度的基本方面。对他们来说,离开专利制度的历史特点是失策的,非法的,甚至是违宪的。

这篇文章提供了上下文需要评估这些问题。最近的变化,提出了看起来像一个戏剧性的变化和夏普打破过去实践正是因为专利制度自19世纪中叶非常稳定。许多专利社区,这论点似乎是奇怪的,甚至是可笑的,因为普遍认可专利制度的重大调整和波动。专利制度在操作级别上肯定经历的变化应用专利法的具体要求来确定特定的专利是有效的和infringed-for示例中,可用的特定测试或防御。也有如何使用专利制度的变化随着时间的推移,包括专利和专利执法活动的数量。

但在基础或系统水平,授予权利的本质,专利制度的制度结构,可专利性的基本教义、侵权,补救措施保持基本恒定。正是因为专利制度的基础性和系统性方面如此不断的波动在教义上的实现显得如此重要。例如,适当的测试来确定是否太明显了,一项发明专利,专利的讨论社区,看起来相对较小而改革要求专利局专利基于个案决定是否发出确定是否一个特定的专利创新带来的好处大于它的社会成本。甚至当发明专利资格的问题抽象的想法,自然法则,或自然phenomena-probably当前最有争议的专利问题将变得不那么重要,如果国会开始讨论取消一些行业的专利、专利产品实施价格控制,设置强制许可条款,或取代私人与政府执法为专利侵权诉讼权。

但长期稳定的基础性和系统性特征专利制度并不意味着这些特征是不可避免的,必要的,或强制性的特点。相反,最初的几十年里美国专利制度有重大变化,实验,和发展的本质专利权,专利制度的制度结构,专利法的基本教义。专利制度的基础性和系统性方面,坚持今天出现在19世纪的五十年(1825 - 1875)。因此,现代专利制度的特点反映出更少的制宪者的影响或18世纪早期的影响比19世纪中叶。

在19世纪建立我们的专利制度在第一部分,第二部分描述了19世纪的后果,我们的专利制度对专利法对于现在的政策辩论。下面是一个简单的结论。

直接与地理限制专利损害赔偿

由斯蒂芬•Yelderman圣母院大学法学院

卷7(2017 -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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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美国专利的独占权在两个重要方面是有限的。首先,一个专利技术的作用范围有限,只在专利产品和方法的说法可能构成侵权。第二,一个专利地理scope-making、使用或销售专利描述的产品或方法的声明只会构成侵权,如果活动发生在美国。这些边界是专利制度的基本特征:不可能有美国专利侵权责任没有行为,属于技术和地理范围的专利。

一旦建立了责任和法院的注意力转向补救措施,这些边界的持续相关性不是那么明确。如果所有的侵权活动和造成的危害都是技术和地理范围内的专利,没有问题。但有时,专利技术和地理范围内活动,对专利权人造成伤害范围之外的地方。例如,被告的侵权专利产品的销售可能会导致专利持有者失去一些同样的非专利产品的销售。或者,正如另一个例子,一个被告的侵权活动在美国可能会导致专利持有者失去销售其他地方。这些是利大于弊的销售不同的产品,或在一个不同的country-cognizable为了测量专利持有者的损失吗?还是基本专利限制适用于解决的问题范围就像他们责任的问题吗?

联邦巡回法院已经解决了这个难题有所不同,这取决于边界问题。当谈到技术范围,联邦巡回法院一直认为,专利持有者可能恢复迟延直接造成的所有的伤害和侵犯。因此,如果被告的侵权行为将销售从专利权人,专利持有人可以恢复所有的销售损失,是否他们内部或外部的技术专利问题的范围。

当谈到危害超出专利的地理范围,然而,联邦巡回法院采取了不同的方法。在最近的一系列案件,法院已经开发了一个固定的地理限制,断然否认恢复任何外国国内侵权所造成的损失。结果,如果侵权活动在美国引起美国以外销售损失,这些损失只是左躺在那里迟延直接造成的下滑态势甚至如果他们实际上和侵权行为。

在联邦巡回法院的电流的方法,然后,应用技术专利的范围只有一次在专利案件确定被告是否可以作为侵权人承担责任。相比之下,一项专利的地理范围是一种双重任务,首先应用到责任的问题,和第二次赔偿的问题。

本文认为,同样的方法采用边缘的技术也应该适用于地理边界范围。具体来说,专利持有者应该恢复迟延直接造成的伤害其实和国内的侵权行为,即使这些伤出现技术或地理范围以外的专利。联邦巡回法院正确决定案件中损失遇到的技术范围,但错在损害发生跨越地理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