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讲师晋升至高级讲师的标准
要晋升为高级讲师,申请人必须表现出卓越的课堂教学记录和令人满意的教学支持服务水平。
卓越的教学被定义为包括出色的课堂表现和令人满意的教学服务活动的教学法。优秀的教学可以通过以下证据来证明:
卓越的课堂教学在以下措施中,
- 承担与院系/单位相适应的教学任务;
- 制定详细而清晰的课程大纲和教学材料,并适时更新;
- 专业的课堂互动和与学生的建设性参与;
- 注重学生的学习成果,使其符合大学和国家标准;
- 采用创新方法以改善教与学的成效;
- 学生评估和同行评估的结果足以支持候选人是一名优秀教师的结论;
满意的教学服务,例如(但不限于):
- 积极参与课程发展及/或其他相关委员会服务;
- 为学生提供咨询和指导;
- 监督学生的研究和实习。
非常好的教学被定义为涉及到突出课堂表现和令人满意的教学服务活动的证据,但课堂教学在上述定义的措施中并不优秀和/或服务不令人满意的教学法。
有效的教学被定义为教学法,包括在课堂上的高质量教学和对学生成功的承诺。
无效的教学是一种不符合有效课堂表现的教学方法。
根据上述标准,学院需要六(6)封申请者在教学方面的卓越表现和令人满意的服务的邀请信。这些信可以从印第安纳大学内部或外部的任何推荐人的组合中征求。雷竞技官方网站下载内部推荐人应由系外或单位以外的人员担任,级别须与高级讲师或以上相当。外部推荐人可以是同级院校中与高级讲师或以上级别相当的个人,也可以是与高级讲师水平相当的持有相关非学术职位的个人。推荐人不应与候选人有任何妥协关系(导师、学生、合作者、前同事、家庭关系、商业关系等)。这些规则可能有例外,但它们应该在主席(或院长)的信中得到证明。推荐信应该来自两个列表,一个由候选人提出,一个由部门/单位领导(或晋升审查委员会)提出,档案中的信件必须包括每个列表中的三封。在征求信之前,院长必须批准这些名单中的所有推荐人,而这些推荐人必须由部门/单位领导请求并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