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院系推荐并经研究生院院长批准,在其他机构获得研究生学分的工作可以部分转移,以满足学位要求。
除非成绩为B级或以上,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完课程,否则不得从其他院校转学。
以下限制适用:
- 硕士学位的候选人可以从其他机构提供最多8小时的学分。
- M.F.A.学位的候选人可以提供最多20个小时的其他机构的研究生学分。
- 博士学位的候选人可以从其他机构提供多达30小时的研究生学分。
有关申请转学生或从其他认证机构申请转学分的更多信息,请联系我们.
经院系推荐并经研究生院院长批准,在其他机构获得研究生学分的工作可以部分转移,以满足学位要求。
除非成绩为B级或以上,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完课程,否则不得从其他院校转学。
以下限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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